IG100 氮气灭火系统的应用前景分析

我国对气体灭火系统的应用有明确的规定,GB50016-2006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、GB50045-2005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GB50098-98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等国家标准中要求通讯机房,计算机房,档案库,图书馆,发电机房等贵重设备场所应设置气体灭火设备。自蒙特利尔协议签订以来,哈龙1211,1301等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灭火剂逐渐被替代。随着哈龙替代气体研究的不断深入,氮气作为惰性气体灭火剂的一种,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,并对氮气灭火系统的灭火浓度、压力、灭火效果等进行了相应的研究。